歐盟常設法院14日幾乎維持原判,認定美國谷歌公司依靠其安卓手機操作系統(tǒng)(下稱安卓系統(tǒng))在手機市場上的主導地位,排擠競爭對手、減少消費者的選擇權(quán),但把對谷歌的罰款從先前的43.4億歐元(約合300.14億元人民幣)降至41.25億歐元(約合285.27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