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安置 適用人群:被拆遷農民
被拆遷農民補償款將提高,不要房子也可以申請貨幣補償
被拆遷農民專門配建安置房
政策:新辦法將供應被拆遷農民的經濟適用房從南京市經濟適用房體系中剝離出來,專門為被拆遷的農民配建拆遷安置房。
解讀:南京市國土局副局長許明表示,以往的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被拆遷農民”、“城市被拆遷居民”、“困難人群”。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經濟適用房有70%是由“被拆遷農民”購買。拆遷安置房將享受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只是在建設主體、安置地點、申購面積控制上與經濟適用房有所不同。
安置房基準價格比經濟適用房便宜
政策一:明確拆遷安置房實行基準價格制度,但在制定基準價格時,扣除了銷售成本、調減了資金成本的比例,因而拆遷安置房的基準價格將會適當?shù)陀诮洕m用房的價格。
解讀:與經濟適用房一樣,拆遷安置房不存在銷售成本的問題,國土局正與物價部門對基準價的定價區(qū)間進行研究。
政策二:新辦法將拆遷補償款中的購房補償款與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掛鉤,并對拆遷安置房位于現(xiàn)有繞城公路內和繞城公路外的,分別規(guī)定了購房補償款為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的70%和80%。
解讀:新老辦法中,拆遷補償款一直由原房補償款、購房補償款和區(qū)位補償款組成,其中,老辦法中設計的對被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固定的,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經濟適用房建設成本與供應價格上漲,價格的變化導致補償標準與購房者的購房需求“脫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