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借款技巧有哪些?
1、簽署有效的書面合同
雖然法律規(guī)定合同也可以口頭形式達成,而且不簽合同也并不等于事后就一定追不回貨款,但出于事后“口說有憑”,避免債務人事后抵賴不承認或狡辯的風險作考慮,簽署一份有效的書面合同還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別是在圍繞容易發(fā)生爭議的產(chǎn)品規(guī)格型號、質量標準、數(shù)量、價款以及付款期限、違約責任等方面,要制定、簽署有效的條款內容,以客觀界定責任,避免事后債務人以質量問題、逾期供貨等等借口來逃避、推脫逾期付款責任。另外,出于減少訴訟成本和避免債務人地方保護主義的訴訟風險,合同要作出發(fā)生爭議債權人所在地法院有權管轄的有利的相關司法管轄約定。
一份有效的書面合同是追究債務人的合同責任,有效制約債務人以及債權人主張貨款的有力證據(jù),是、有效的追討貨款重要條件之一。
2、核實、收集債務人的主體身份信息
實踐中,因為事前未加留意核實、收集債務人主體信息,事后導致無從查找債務人,從而無處追討貨款而造成損失的案例是存在。在建立業(yè)務關系的時候,可能是通過親戚、朋友的介紹,自己對債務人個人或公司并未做過仔細的了解、或是經(jīng)誤導陷入錯誤的認識,等到事后發(fā)現(xiàn)情況不對時,已是無從查起,無法核實。詳實的債務人主體身份信息,是債權人事后能啟動訴訟方式來催討貨款的前提性條件,也是能否、有效的追討貨款的關鍵性條件之一。在簽署合同、建立業(yè)務關系時,應盡量的核實收集債務人真實的主體信息,債務人為個人應注重收集有關債務人的家庭住址、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讓對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債務人為公司的則應核實公司登記的真實名稱,辦公地址、經(jīng)濟狀況,提供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復印件。
3、形成有效的供、送貨憑證
供、送貨憑證是證明履行合同狀況的直接證據(jù),是供需雙方事后進行貨款結算的直接憑證,特別是在雙方未形成對賬的情況下,是債權人主張貨款的有力證據(jù)。所以,它的完善、有效與否往往直接關系后面的貨款追討。但在實踐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數(shù)量、規(guī)格記載不清;內容混亂,供、送貨憑證數(shù)量不全;貨物的實際簽收人混亂身份無法證明等等情況以致未能形成完整、清楚明確的有效憑證。這給事后結算貨款、追討貨款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實踐中常常因為供送貨單因為存在上述的種種缺陷,缺乏證明供送貨事實的法律有效性而遭到債務人否認,終未能得到法院的認定而遭到損失。這種情況在本人代理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尤為突出,應當要引起足夠重視。
4、要及時對賬
特別是在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事前未能形成有效的供、送貨憑證的情況下,事后的對賬將是一個重要的防范貨款結算風險的有力補救措施,這也是關系到能否有效的追討會貨款的重要條件之一。但是在現(xiàn)實中,千萬要注意把握好對賬的時機,要盡量避免在事后催討不成情況下再來提要求對賬,以避免債務人警覺,拒賬的風險。
5、注意收集、保存好相關債權債務憑證
這在實踐中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合同遺失,供貨單缺損等等情形,這給事后的追討貨款帶來很大的訴訟風險。所以,要注意保存收集好有關交易合同、供/送貨清單、對賬單、欠條、銀行進帳單的付款憑證、補充協(xié)議、還款協(xié)議等等可作為證明合同關系、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證據(jù),以便在事后快速、、有效的追討貨款中發(fā)揮有效的事實證據(j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