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認為國家此時出臺此政策,有兩個原因。一是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和國家對小微企業(yè)認定的標準進行了統(tǒng)一。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去年已經從3500元調整為了5000元,而根據財稅[2018]77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范圍的通知,也將小型微利企業(yè)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所以專利局這次提高專利費減資格其實是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國家隊小微企業(yè)認定的標準進行了統(tǒng)一。
以下是通知原文: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fā)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fā)展改革委:
按照關于降費減負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減輕社會負擔、激發(fā)市場活力,現就減免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 減免不動產登記費
(一)對下列情形免征不動產登記費:
1. 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更正登記的;
2. 申請辦理森林、 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 及相關抵押權、 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
3.申請辦理耕地、 草地、 水域、 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固有農用地使用權, 及相關抵押權、 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
(二)對申請辦理車庫、 車位、 儲藏室不動產登記, 單獨核發(f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 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 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
二、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
將《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78號)第三條規(guī)定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 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 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yè), 調整為上年度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yè)。
三、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2019年5月8日
大家有關于這項政策有什么問題或者關于商標專利版權侵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都可以隨時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