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1:由一根或多根相互絕緣的導體和外包絕緣保護層制成,將電力或信息從一處傳輸到另一處的導線。
定義2:通常是由幾根或幾組導線(每組至少兩根)絞合而成的類似繩索的電纜,每組導線之間相互絕緣,并常圍繞著一根中心扭成,整個外面包有高度絕緣的覆蓋層。電纜具有內通電,外絕緣的特征。
分類
電纜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補償電纜、屏蔽電纜、高溫電纜、計算機電纜、信號電纜、同軸電纜、耐火電纜、船用電纜、礦用電纜、鋁合金電纜等等。它們都是由單股或多股導線和絕緣層組成,用來連接電路、電器等。
型號中的省略原則:電線電纜產品中銅是主要使用的導體材料,故銅芯代號T省寫,但裸電線及裸導體制品除外。裸電線及裸導體制品類、電力電纜類、電磁線類產品不表明大類代號,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類和通信電纜類也不列明,但列明小類或系列代號等。
第7項是各種特殊使用場合或附加特殊使用要求的標記,在“-”后以拼音字母標記。有時為了突出該項,把此項寫到前面。如ZR-(阻燃)、NH-(耐火)、WDZ-(低煙無鹵、企業(yè)標準)、TH-(濕熱地區(qū)用)、FY-(防白蟻、企業(yè)標準)等。
新產品
電線電纜的衍生/新產品主要是因應用場合、應用要求不同及裝備的方便性和降低裝備成本等的要求,而采用新材料、特殊材料、或改變產品結構、或提高工藝要求、或將不同品種的產品進行組合而產生。
采用不同材料如:阻燃線纜、低煙無鹵/低煙低鹵線纜、防白蟻、防老鼠線纜、耐油/耐寒/耐溫線纜等
改變產品結構如:耐火電纜等
提高工藝要求如:醫(yī)用線纜等
組合產品如:OPGW等
方便安裝和降低裝備成本如:預制分支電纜等。
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小允許距離為0.2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25m。
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2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