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設計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業(yè)建筑的總平面設計與單體設計。即建筑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室外工程設計、建筑物構筑物設計、結合城市建設與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設計及住宅區(qū)、工廠廠前區(qū)、工廠生活區(qū)規(guī)劃設計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關專業(yè)的設計內容。建筑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級別,邊遠地區(qū)及經濟不發(fā)達地區(qū)如確有必要設置了級設計資質,需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設部同意后方可批準設置。
設計丙級資質:
1:從事建筑設計業(yè)務三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三項工程等級為三級及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必要的經營資本,工商注冊資本不少于2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人數不少于12人;其中二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3人(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5人(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5:計算機數量達到專職技術骨干人均一臺,計算機施工圖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積不少于專職技術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yè)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具有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yè),可從事資質證書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咨詢與管理服務。
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yè),滿足相應的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對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的人員要求后,可以準予與工程設計甲級行業(yè)資質(專業(yè)資質)相應的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