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十二個類別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
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是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制定的標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根據《新版總承包企業(yè)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yè)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yè)務。
二級資質標準 1 企業(yè)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yè)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yè)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齊全。 3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過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