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報警系統1、火災探測器火災探測器具體包括 感溫火災探測器、感煙火災探測器、復合式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紫外火焰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火災探測器、紅外對射火災探測器。2、報警按鈕報警按鈕包括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3、報警器報警器包括火災 聲報警器、火災光報警器、火災聲光報警器。4、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報警主機、CRT顯示器、直接控制盤、總線制操作盤、電源盤,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按照《消防法》規(guī)定,公安消防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監(jiān)督抽查。此外,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前以及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也應進行消防檢查。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等監(jiān)督檢查不得收取費用。工作人員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為社會治安的一個方面,沒有獨立分離出來設置專門的機構。從漢代中央管理機構的“二千石曹尚書”和京城的“執(zhí)金吾”開始,均“主水火盜賊”,或“司非常水炎”、“擒討奸猾”。消防機構同治安機構始終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盜賊不分家。這種始終一體的治安消防體制直到社會分工已相當細化的今天,盡管我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范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 西漢長安“每街一亭”,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內二十四街,共有24個街亭。這種需內的街亭,又稱都亭。唐代京師長安,沒有亭,卻建有“武候鋪”的治安消防組織,分布各個城市和坊里。這種“武候鋪”,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屬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形成一個治安消防網絡系統。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顯然是唐代“武候鋪”制度的繼承和發(fā)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見有“軍巡鋪“的記載,但在《馬可波羅游記中》卻有與軍巡鋪完體相同的“遮蔭哨所”。而明朝內外皇城則設有“紅鋪”112外,每鋪官軍10人。這些雖然各異,但它們都是城市基層的治安消防機構,相當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實施日常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按照《消防法》規(guī)定,公安消防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監(jiān)督抽查。此外,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前以及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也應進行消防檢查。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等監(jiān)督檢查不得收取費用。工作人員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