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有上述第(一)項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濟南消防設計建筑面積大于1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過24米或者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綜合樓);
3、本項款、第二款規(guī)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4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fā)電、變配電工程(300MW級機組及以上的燃煤發(fā)電廠,燃氣輪機標準額定出力150MW級及以上的燃機電廠,設有單臺變壓器容量180MV?A及以上的變電站、地下變電站);
5、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含三級加油站、加油加氣站,總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氣灌裝站,三級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