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施工時應按現行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并結合該工程的實際情況采取
有效的措施,確保樁基施工有序進行,深度大于10米的樁孔應有送風裝置,每次開工前5分鐘送風;
樁孔挖掘前要認真研究地質資料,分析地質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流砂、流泥及有害氣體等情況,應制定針對性的措施。
施工中抽水、照明、通風等所配電氣設備應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供電線路要用三蕊橡皮線,電線要架空,不得拖拽在地上。并經常檢查電線和漏電保護器是否完好。
從孔中抽水時排水口應距孔口5m以上,并保證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流砂情況較輕時
有效的方法是縮短這一循環(huán)的開挖深度,將正常的1m左右一段,縮短為0.5m,以減少挖層孔壁的暴露時間,及時進行護壁混凝土灌注。當孔壁塌落,有泥砂流入而不能形成樁孔時,可用紡織袋土逐漸堆堵,形成樁孔的外壁,并控制保證內壁滿足設計要求。
流砂情況較嚴重時
常用的辦法是下鋼套筒,鋼套筒與護壁用的鋼膜板相似,以孔外徑為直徑,可分成4-6段圓弧,再加上適當的肋條,相互用螺栓或鋼筋環(huán)扣連接,在開挖0.5m左右,即可分片將套筒裝入,深入孔底不少于0.2m,插入上部混凝土護壁外側不小于0.5m,裝后即支模澆注護壁混凝土,若放入套筒后流砂仍上涌,可采取突出挖出后即用混凝土封閉孔底的方法,待混凝土凝結后,將孔心部位的混凝土清鑿以形成樁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