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xù)跟大家分享成都公司注銷,稅務注銷的一些相關財務問題。相信很多公司在注銷時,會要求提供《清稅證明》,現(xiàn)在簡易后,兩種情況下,是可以免辦的哦。
一、辦理注銷登記前須辦結事項
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fā)票、
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注意哦:
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yè)辦理注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由稅務機關進行清稅并出具《清稅證明》。
二、《清稅證明》免辦的兩種情形
對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①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②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fā)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