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理:
該設備的頂層載車板可上下升降;地面層載車板做橫移,地面層留有一個空位,可以通過橫移載車板變換空位,使空位正上方的載車板下降到地面層。地面層載車板上的汽車可直接出車,完成存取過程。
停車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與架空輸電線的距離應符合《起重機規(guī)程》GB5144—2006規(guī)定。
停車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做一次墜落試驗,對防墜器進行調整,切實保證墜落制動距離不超過1.2m,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器進行復位。防墜器的調整、檢修或鑒定均應由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墜落試驗時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
立體車庫的推廣角度不夠準,設備選型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車庫終是給司機使用的,司機關心的是—停車過程方便、、快捷,停放期間車輛不宜受損。而現在濟南市所采用的設備類型多為半自動車庫,給大多數人的普遍感受是:不方便,不。立體車庫能吸引司機的優(yōu)勢,制造企業(yè)在宣傳時沒有表達出來,同時在外形設計方面比較粗糙,不能充分考慮司機的感受,給司機造成機械車庫不放心的印象。
存車優(yōu)先,延長取車時間。按照立體停車庫的設計規(guī)定,車庫難取車的車位,一次取車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但由于考慮存車優(yōu)先設計原則,實際上很難達到這樣的標準,取車經常需要等待很長時間。所以,我們經常能見到只停滿地面一層的立體停車庫,上面的二三層只有星星點點的幾輛車,立體停車庫成了地面停車場,利用空間優(yōu)勢沒有顯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