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日報公告:0471-6960222,聲明是告啟類文書的一種。它是就有關事項或問題向社會表明自己立場、態(tài)度的應用文體。政黨和國家的領導機關及其領導人、機關單位、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或公民個人均可發(fā)表聲明。聲明可以在報刊登載,也可以通過廣播、電臺播發(fā),還可以進行張貼。這里所說的聲明通常有兩類:一類是當自己的某種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引起公眾關注,并要求侵權方停止侵害行為的聲明。另一類是在自己遺失了支票、證件等重要憑據或證明文件時,為防止他人冒領冒用而發(fā)表的聲明。
●呼和浩特市嘉德鴻商貿有
限責任公司遺失營業(yè)執(zhí)照正
本,注冊號 150123000012097,
聲明作廢●內蒙古昂希商貿
有 限 公 司 ( 統(tǒng) 一 信 用 代 碼
91150102MA13NUQ47H) 遺
失財務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
發(fā)票專用章及蔣景生法人章
各 一枚,聲明作廢●不慎遺失
翟佳琪出生醫(yī)學證明,性別:
女,編號J150083197,聲明作廢
●內蒙古隆泰商貿有限責任
公司遺失開戶許可證,核準號
J2072000522902, 賬 戶
8802201220000000012073, 開
戶行:內蒙古五原農村商業(yè)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特
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