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審計,是執(zhí)行《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單位對年終財務報告進行審計,以確認其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出具社會團體審計報告。通常該審計報告提供給管理層和理事會。社團審計就找河北文宇會計師事務所,經驗足,服務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審計所下的定義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監(jiān)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
促進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制度,國家審計機關對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其實就是審查被審計單位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和各項財政政策,通過審計,找出被審計單位不遵守財政紀律的方面,并通過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和處罰來達到促使被審計單位及時更正錯誤,以更好地遵守國家的法規(guī)。
審計人員在完成外勤審計工作臺以后,就開始進入編制審計報告的階段,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整理、評價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期后事項;匯總審計差異,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做適當披露;形成審計意見,撰寫審計報告。只選擇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審計證據在審計報告中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