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從業(yè)務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經過以下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和社會團體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yè)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fā)委托方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xiàn)場審計時間。
4、現(xiàn)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審社會團體單位交換意見;
7 、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審計流程是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采取的行動和步驟。廣義的審計流程一般可劃分為三個階段:事前審計、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階段,各階段又包括許多具體內容。狹義的審計流程指審計人員在取得審計證據(jù)完成審計目標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步驟和方法。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范圍和實施所做的規(guī)劃,是審計人員從接受審計委托到出具審計報告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劃?;緝热莅ǎ孩俦粚徲媶挝坏幕厩闆r。②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及審計策略。③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④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⑤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⑥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⑦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⑧其他有關內容。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xiàn)公允反映發(fā)表實際意見的書面文件,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于審計報告之后,以便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并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