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類建筑由于使用人員多、豎向疏散距離長或因人員自身不具備疏散的條件因素,易導致人員的疏散時間長。一座建筑是設置避難層還是避難間,主要根據該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內需要避難的人數及其所需避難面積確定。當需要設置避難層時,除火災危險性小的設備用房外,該避難層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
從首層到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對火災時不能經樓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難層的人員可采用消防云梯車進行救援。此外,根據普通人爬樓梯的體力消耗情況,結合各種機電設備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以不大于50m較為適宜。50m的救援高度主要是考慮了目前國內主戰(zhàn)舉高消防車,如50m高云梯車的操作要求。
公共部位消防設施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電梯廳、防煙前室、樓梯間等公共部位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可接入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
樓梯間、防煙前室(合用前室)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疏散走道和出口處應設疏散指示標志;
除設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外,還應設消防卷盤(消防水帶)。
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于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難層的疏散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
3 避難層(間)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