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yè)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后,稅務局將核定企業(yè)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yè)的稅務專管員。企業(yè)日后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發(fā)起人協議,也稱為設立協議、投資協議或股東協議書,目的是明確發(fā)起人在公司設立中的權利義務。其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經營的宗旨、項目、范圍和生產規(guī)模、注冊資金、投資總額以及各方出自額、出資方式、公司的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贏余的分配和風險分擔的原則等。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非公眾性、封閉性的法人,其設立只能以發(fā)起設立為限,不能采募集設立方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是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投資經營,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股東人數須50人以下,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原始股東,也包括公司設立后由于資本增加、股權變動、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