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mào)易還是得進行吧,如果需要使用信用證結算,可能會委托社會上一些所謂的開證公司來進行,這些公司當然是滿足以上開證條件的,可以成為某個信用證的申請人,其實真正的進口方并不是它,它可能只是代理開證、制單、報關等一系列操作,收取一定代理費。
信用證 分為兩種跟單信用證 是依托于基礎貿(mào)易的,是開證銀行承諾在貿(mào)易單據(jù)形式相符的情況下承擔付款責任;備用信用證 也稱為擔保信用證,是在客戶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xiàn)時,銀行將履行其承諾的責任。其適用范圍和保函高度近似,甚至可以說除去部分法律外觀,其邏輯基礎是完全一致的。(好比說支付寶就像是個紅條款備證,其核心條款為:消費者的付款由支付寶代管,若規(guī)定時間內(nèi)店家未發(fā)貨或發(fā)貨有瑕疵,則支付寶對消費者退款……)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一般是通知賣方信用證的銀行,既可以是開證行在賣方國家的分行也可以是賣方自己的開戶銀行。你做給客戶的發(fā)票上面會寫收款銀行,如果可以開到這個銀行,那這個銀行就是通知行。交單也從這個銀行走
保兌行reimbursing bank:是指根據(jù)開證銀行的要求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的銀行。保兌銀行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后,即對信用證獨立負責,承擔必須付款的責任。保兌銀行可以是通知銀行,也可是其他銀行。就是除了開證行還有個銀行是保兌銀行=保證承兌付款銀行,他能夠保證如果開證行不付款的話,他們會付款的意思。根據(jù)開證行的授權對信用證加保,和開證行一樣對相符交單有付款義務。對受益人而言就是雙保險,既可以交單給開證行也可以交單給保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