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坑工程設計中應包括支護體系選型、圍護結構的強度、變形計算、場地內外土體穩(wěn)定性、滲透穩(wěn)定性、降水要求、挖土要求、監(jiān)測內容等,應注意避免"工況"和"計算項目"兩方面可能的"漏項",從而導致基坑失誤。
基坑支護結構的構件(包括圍護墻、隔水帷幕和錨桿)在一般情況下不應超出工程用地范圍。否則應事先征得政府主管部門或相鄰地塊業(yè)主的同意,基坑支護結構構件不能影響主體工程結構構件的正常施工。
由干支打構的內力和形隨著施工的進展而不斷變化。因此設計計算必須按不問施工階段的特征分別井行驗算。同時應考慮前一種工況對后面各工況內力和變形的影響。
抗?jié)B流驗算。在地下水較高的地區(qū),在基坑內外水頭差或者坑底以下可能存在的承壓水頭作用下,防止由于地下水豎向滲流使開挖面以下地基土的被動抗力和地基承載力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