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漢語詞語,拼音是chū zū,動詞,收取一定的代價,讓別人在約定期限內使用。也可作名詞,其義是指,將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處置權,包括轉租權)標的物財產,轉讓經營或者使用。特點是使用人(使用主體)發(fā)生變化,所有權并不發(fā)生轉移。例如房屋出租、圖書出租等。
1. 交納租稅。
《晉書·溫嶠傳》:“春廢勸課之制,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見施,惟賦是聞。”
2. 收取一定代價,把自己的東西暫時讓給別人使用。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十回:“我們要走了,房子說是要出租,我們族里的人,哪一個不爭著來???” 沈從文 《從文自傳·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我還得經過一家扎冥器出租花轎的鋪子?!?/p>
在硬件設施齊全,配套完整的情況下,我們就要考慮價格問題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將所有錢都花在租賃辦公室上了,公司還怎么開下去,正所謂千里尋他千百度,租賃辦公室也需要這種精神,多找找,貨比三家,才能找到物美價廉,適合的辦公室。
注意辦公樓的得房率,通常所說的面積是建筑面積,不是使用面積,得房率低于70%就是額外增加成本。如果高于70%,實際負擔會變小;
注意有沒有商務中心或者額外樓內大會議室可以出租,在需要開大會,或者接待的時候比較便利,不過這不是必須,看公司的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