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約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違約責任,也就是雙方什么情況下有權提前解約,一旦發(fā)生這種情況,彼此擁有哪些權利,需要承擔哪些義務。違約前提下解約,違約方的權利與義務;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辦公用房的租賃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至于租賃期限,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辦公房的出租人,必須是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人。若是所有權人,應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若是使用權人,應有合法的租賃憑證及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另外,如辦公房有共有人的,還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的書面同意,不然可能會導致租賃無效。
辦公房租賃合同應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簽訂后15日內,租賃雙方可將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未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雖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