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先承租權或者擴租權,也就是在租約滿后,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或者在需要擴大面積時,如果同時存在另外一個需求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
轉租權,要明確是否有權轉租,如果可以轉租需要走什么樣的流程;
租約還原,也就是退租時,辦公空間需要恢復到什么狀態(tài),明確一個可判斷的標準;
交付時的辦公空間狀態(tài)、設備的完好程度說明,以及損壞、變更情況發(fā)生后的對應責任,例如賠償、恢復等,還有合理損壞范圍說明。
就辦公房租賃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確,欲承租房屋的性質為辦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類房屋,不僅無法申辦營業(yè)執(zhí)照,還會帶來諸多問題。房屋用途在房產證上有明確注記。簽訂租賃合同時需要仔細看清楚,以免發(fā)生糾紛。
根據土地的性質不同,修建房屋對應的用途也不一樣。如果是租賃辦公用房,那至少不得租賃一般的民用住宅,不然即使當事人有簽訂租賃合同,該合同可能也會被認定無效。而作為出租人,也要對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用途作出了解,避免出現租賃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從而影響到自身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