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指由銀行發(fā)出的對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銀行保函中,銀行承諾在債務人不能按時履行債務時,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金額。也就是說,當貸款人未能完成債務義務時,銀行可以按保函申請人所要求的金額支付給債權人,以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可以按照貸款人的還款計劃長達1到2年,此長時期后,1年一般續(xù)保一次,此后可以按照需要進行不定期續(xù)保,以保證雙方權益。
因此,銀行保函是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時履行債務而發(fā)出的擔保,保函書可以使當事人放心地訂立合同,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是一家公司申請貸款重要的一步,要使貸款申請有效,簽署銀行保函是必要的。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成為定金保函。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yè)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zhí)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