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nèi)粘5纳钪校S處都可以看到交通標志牌的身影,它的使用可以有效地減緩交通狀況,保證道路的順暢通行。但是,交通標志牌廠家的使用卻并不是那么簡單的,因為它無論是在設計還是安裝方面,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那么交通信號燈安裝對高度有哪些要求呢?
道口信號燈:高度不應低于3m。
人行橫道信號燈:安裝高度為2m至2.5m。
車道信號燈:
(1)安裝高度5.5m至7m;
(2)安裝于立交橋體上時,不得低于橋體凈空。
非機動車道信號燈:
(1)安裝高度為2.5m至3m,在借用指導機動車通行信號燈燈桿采用懸臂式安裝非機動車信號燈情況下,應符合7.4.2要求;
(2)非機動車信號燈懸臂長度應保證非機動車信號燈位于非機動車道上空。
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1.人行跨路橋
2.柵欄
汽車因失誤而駛出路外,以此來保護行人、住宅、構造物等,其次也能誘導司機視線。同時,也用它來阻止行人橫過道路,能使行人和自行車與汽車分開,起保護作用。 防護柵欄有護欄、護索、桁構及管等多種形式,護柵形式的選擇應與環(huán)境協(xié)調(diào)并考慮其功能,僅為阻止行人的目的、柵欄可選用管、網(wǎng)鎖鏈等形式。
3.照明設施
為了防止夜間行車的交通事故、提高行車的順適性,在必要的道路上應連續(xù)或局部地設置照明設施。照明設備可以減少交通事故,日本統(tǒng)計有夜間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可減少14%~54%,歐美等國統(tǒng)計可減少30%~40%;照明設備還可提高道路利用率,據(jù)美國實測數(shù)據(jù),設照明設施后,車速可提高1.1~4.6kg/h;照明設備還可消除行人的不感,保證駕駛員必要的行車視距,消除其不感。
公路情報板
為了將公路、氣象及交通情況及與之有關的交通限制情況及時通知公路使用者,而在適當?shù)攸c設置公路可變情報板,情報板分三種:A型情報板用于重要公路上,采用懸架式,以電腦遙控,內(nèi)部燈光字幕;B型情報板設于路旁,內(nèi)部以手工操作的照明字幕;C型情報板用于交通限制的地點,標志板以插入型式,情報表示內(nèi)容必須簡潔明瞭,便于準確理解。
公路監(jiān)視系統(tǒng)
在可能顯著危害行人的地點、路段及可能成為路線上交通堵塞的地點、路段應根據(jù)需要設交通監(jiān)視設施,監(jiān)視平時交通車流,若發(fā)現(xiàn)緊急情況,立即采取對策。監(jiān)視設施放一般常用工業(yè)電視,交通車流檢知器,自動記錄交通量、密度、速度。
道路交通護欄,是一種將道路分開機動車道跟非機動車道的護欄,是為了防止因司機失誤或其它原因造成非正常行駛車輛越出公路或穿越中央分隔帶闖入對向車道的交通事故發(fā)生,它不僅保護路側行人、建筑物的,同時兼有增加行車感和美化公路環(huán)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