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應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保存: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yī)學影像檢查資料、體溫單、醫(yī)囑單、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
醫(yī)務人員開診斷證明書,必須依據病人的癥狀及醫(yī)學檢查依據,不得因人情關系濫開證明,更不允許開假證明書。對于診斷難度大,或診斷有分歧的疾病,必須進一步檢查得出準確結論后方可出具診斷證明。屬于工傷,交通事故,醫(yī)務糾紛,毆打的病人,其診斷證明經由主治醫(yī)師以上醫(yī)生會診簽字方可蓋章,勞動力鑒定須由專門機構進行。對于過期診斷證明或先休后補的診斷證明一律不予蓋章,凡有疑問的診斷證明要查對患者是否屬實。
能不能開假條,開多長時間的假條,是在家休養(yǎng)的全休,還是堅持上班的半休,這主要取決于病情。真到了需要開假條的時候,醫(yī)生會結合患者自身的情況來決定休息天數。
在開病假條導致的醫(yī)患矛盾中,有一種更為普遍——患者確實生病了,想要休息1周,但醫(yī)生認為這樣的病情休息3天就夠了,于是導致矛盾。
比如常見的膽囊結石膽囊炎患者,做了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出院時很多患者要求全休一個月,完全沒有必要。在國外,這是一個門診手術,當天做完當天回家。在中國,從入院到出院也不會超過3天?;丶倚菹滋炀湍苌习嗔?。
疾病診斷證明書是臨床醫(yī)生出具給病人,用以證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常常作為病休、病退、傷殘鑒定、保險索賠等的重要依據。因此,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是一件政策性很強的醫(yī)療工作,每一位臨床醫(yī)生都會本著實事求是和對、單位及個人負責的精神,認真、嚴肅、科學地做好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