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釜的廣義理解即有物理或化學反應的不銹鋼容器,根據(jù)不同的工藝條件需求進行容器的結構設計與參數(shù)配置,設計條件、過程、檢驗及制造、驗收需依據(jù)相關技術標準,以實現(xiàn)工藝要求的加熱、蒸發(fā)、冷卻及低高速的混配反應功能。壓力容器必須遵循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標準,常壓容器必須遵循NB/T47003.1-2009{鋼制焊接常壓容器}的標準。隨之 反應過程中的壓力要求對容器的設計要求也不盡相同。生產必須嚴格按照相應的標準加工、檢測并試運行。不銹鋼反應釜 根據(jù)不同的生產工藝、操作條件等不盡相同,反應釜的設計結構及參數(shù)不同,即反應釜的結構樣式不同,屬于非標的容器設備。
控制器應平放于操作臺上,其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10-40℃,相對濕度小于85%,周圍介質中不含有導電塵埃及腐蝕性氣體。
檢查面板和后板上的可動部件和固定接點是否正常,抽開上蓋,檢查接插件接觸是否松動,是否有因運輸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壞或銹蝕。
控制器應可靠接地。
連接好所有導線,包括電源線、控制器與釜間的電爐線、電機線及溫度傳感器和測速器導線。
操作結束后,可自然冷卻、通水冷卻或置于支架上空冷。待溫降后,再放出釜內帶壓氣體,使壓力降至常壓(壓力表顯示零),再將主螺母對稱均等旋松,再卸下主螺母,然后小心地取下釜蓋,置于支架上。
每次操作完畢,應清除釜體、釜蓋上殘留物。主密封口應經常清洗,并保持干凈,不允許用硬物或表面粗糙物進行擦拭。
裝置:采用正拱型金屬爆破片,材質為不銹鋼,按國家標準GB567-89《拱型金屬爆破技術條件》制造,出廠時已試驗好,不得隨意調整。如果已爆破,需重新更換,更換期限由使用單位根據(jù)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對于超過爆破片標定爆破壓力而未爆破的應更換,經常使用不超過爆破片的下限壓力的80%,更換時應注意爆破片凸面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