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xù)。
2、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
3、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4、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商標轉讓是對注冊商標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標購買者。對于商標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商標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yōu)勢。
時間優(yōu)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jié)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jié)省。
成功率優(yōu)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注冊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保證商標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fā)現有近似商標就有可能導致商標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國家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商標價值優(yōu)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商標轉讓所需材料:
《轉讓商標/注冊商標申請書》(需雙方簽字或蓋章)
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xié)議或合同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是法人的應提供執(zhí)照)
該注冊商標證書
公證處的商標申明公證書(視商標局要求)
請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作用三:資產中的重頭戲
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yè)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yè)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