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費用
專利申請階段繳納的費用包括申請費、優(yōu)先權要求費、申請附加費以及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公布印刷費,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申請費(含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的,該申請被視為撤回。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者繳足優(yōu)先權要求費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發(fā)明專利的申請人還需自申請日(有優(yōu)先權要求的,自早的優(yōu)先權日)起三年內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并繳納實質審查費。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當事人收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以后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專利權人期限內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應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申請人對專利局指定的期限請求延長的,應繳納延長期限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以月計算。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將不同意延長。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上述請求視為未提出。
恢復權利請求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當事人收到專利局發(fā)出的權利喪失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其權利將不予恢復。
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專利授權文件副本、專利證書副本、專利證書證明、專利批量法律狀態(tài)證明、專利授權程序證明、申請人名稱變更證明、專利文檔復制證明等各種副本和證明文件前應繳納副本證明費。繳納費用時,除需要填寫專利申請?zhí)柣驅@栔猓U費的票據(jù)抬頭,應與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專利文檔查詢復制請求書或辦理證明文件請求書中填寫的“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一致。辦理專利批量法律狀態(tài)證明,繳納費用時應使用批量專利申請?zhí)枺ɑ驅@枺┣鍐沃械膫€號碼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