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代辦機構簽訂合同:
在選擇好代辦機構后,應當與其簽訂相關的合同。合同包括代辦內容、代辦價格、委托代辦人的權利和義務等。雙方要簽訂正規(guī)的合同,并應當在合同中明確代辦方的服務范圍和委托方的需求,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代辦機構的資質認證、服務內容、代辦項目及保障等。同時,要保證合同上的所有條款清晰明確,以免發(fā)生任何糾紛或者爭議。
提交材料并繳納代辦費用:
交付合同后,企業(yè)或個人應將相關的材料交給代辦機構,代辦機構則負責審查顧客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備,同時應按照合同價格獲取代辦費用。一樁代辦事項中,代辦方可能會需要提供多個材料,并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代辦費用。
如果缺失材料或者審核資質不符的,需要及時告知委托方并要求完善。常見的代辦材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稅務登記證等。
履行代辦契約:
代辦機構在獲得委托辦理業(yè)務的時候,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履行代辦工作,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行政審批、材料審核、公示公告和文件備案等事宜。
如果代辦過程中遇到了問題,代辦機構要及時向委托方提示,與其積極溝通合作,盡力降低代辦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影響。
驗資是一項注冊會計師法定審計業(yè)務,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 驗資是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yè)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業(yè)務列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yè)務之一。因此,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等工商登記機關不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在申請開業(yè)或變更注冊資本前,必須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其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