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病假條,在我們醫(yī)院叫"病休證明",用處就是生病了請假休息。”在北京市某三甲醫(yī)院兒科實習的“準醫(yī)生”董琳說。 董琳告訴記者,在她實習的科室,醫(yī)生出具“病休證明”的權限是,多給患者開全休一個月的證明。在多數情況下,醫(yī)生多出具全休兩周的證明。
用人單位一般不會質疑病假條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訴訟風險,假病假條一般不會被甄別出來。 記者了解到,病假條不僅在勞動法律關系中常見,在人身傷害、交通事故、保險等類型的訴訟中,也常作為證據之一出現(xiàn)。假病假條是否會對訴訟產生影響?
“一般而言,律師很少會否認病假條的真實性?!睏詈隊I說,律師可以去醫(yī)院查詢掛號、就診記錄,以驗證病假條的真假,但實踐中很少這么做。原因是,并不是所有醫(yī)院都會配合。
“重大疾病休息時間長一些。在很多情況下,當事人一開始確實有住院,確實有基礎材料。病假條一般不是一次開很長時間,而是后期不斷接續(xù)?!睏詈隊I說,休假期限如果過長產生爭議,可以做鑒定。不過,鑒定的不是病假條的真假,而是當事人的傷情,用傷情判斷合理的休息時間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