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條規(guī)定,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記載的事項發(fā)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qū)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變更經營范圍所需資料清單:
1、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經營范圍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特殊行業(yè)的需要有關部門的許可證或批準文件;
6、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需要增加注冊資本的,應提供驗資證明。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實際要求為準)。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fā)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并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注冊資本要先做《驗資報告》。
公司申請撤銷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2)人民法院關于宣告決議無效或撤銷決議的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