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推倒方法拆除建筑物的規(guī)定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應采用推倒方法,因特殊情況必須采用該方法時,應做到: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人員避到遠離被拆高度2倍以上的處后,方可進行;用繩索牽拉。
辦理用地申請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單位應按規(guī)定辦事員理征用集體土地的各項手續(xù)。
1、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征用集體土地受理:區(qū)、縣級國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經審查對提交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予以受理。
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2、公告的實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公告,該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補償登記: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guī)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
4、補償內容調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國土房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新項目開發(fā),由專業(yè)從事房屋拆遷的公司對項目區(qū)域進行拆遷時,拆遷公司是需要資質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依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房屋拆遷公司經營前應申請專業(yè)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