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jù)經(jīng)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chǎn)、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地質勘查還包括各種比例尺的區(qū)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地熱調查與地熱田勘探、地震地質調查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等。地質勘查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jù)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于地質勘查的范圍。狹義地說,在中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qū)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fā)勘探。
勘察設計的重點內容:
1. 勘察設計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勘察設計需要遵循經(jīng)濟性、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則,同時需要滿足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要求。
2. 勘察范圍和方法:勘察設計需要針對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勘察的范圍和方法,包括地質勘察、水文勘察、環(huán)境勘察等方面內容。
3. 勘察報告編制:勘察報告是勘察設計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按照相關標準和要求進行編制,包括報告的結構、內容、格式等方面。
4. 勘察工作的質量控制:勘察設計需要嚴格控制勘察工作的質量,確??辈旖Y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包括勘察數(shù)據(jù)的采集、處理和分析等方面。
所有建筑物都是修建在地表上,建筑物上部結構的荷載通過下部結構都會傳到地表的土層或巖層上,這部分起支撐作用的土體或巖體就是地基。根據(jù)地基是否經(jīng)過人工處理分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
天然地基:自然狀態(tài)下即可滿足承擔基礎全部荷載要求,不需要人工處理的巖體、土體地基。
人工地基:天然地基的承載力不能承受基礎傳遞的全部荷載,需經(jīng)人工處理的巖體、土體地基。
人工處理方法:換填法、預壓法、強夯法、振沖法、砂石樁法、石灰樁法、柱錘沖擴樁法、土擠密樁法、水泥土攪拌法(含深層攪拌法、粉體噴攪法。深層攪拌法簡稱濕法,粉體噴攪法簡稱干法)、高壓噴射注漿法、單液規(guī)劃法、堿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