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無法進行債務重組?
01.不配合還款
有些負債人在需要機構協調辦理債務重組的時候,卻并不配合。瞞告謊告,終導致協商失敗。也有些負債人并不能主動去配合跟銀行表達意愿等等,終無法達成債務重組的目的。
02.無償還能力
負債人上岸的終方式一定是還錢,如果無償還能力是行不通的,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債務重組只能將債務進行優(yōu)化,減少月供和利息,或拉長貸款年限慢慢還,讓負債人在保證能夠生活的情況下,少量多期的進行還款。
但是,對于沒有償還能力的人來說,債務重組并沒有作用。銀行審批會控制風險,不予審批通過。
工薪族債務優(yōu)化就是針對信用卡爆、多頭借貸、負債高、查詢超、征信花的客戶,幫其結清負債養(yǎng)護征信,重新從銀行申請低息高額長周期的貸款。旨在幫助客戶置換掉不合理負債,助其上岸。
以下人群需求債務優(yōu)化:
1.月供大于收入,還款壓力大;
2.網貸多,征信花,大數據評分低;
3.貸款到期,還不上,需求過橋;
4.查詢超,申請貸款信用卡都被拒;
5.需求大額低息資金,滿足不了。
我們通常認為“債務重組”只適用于企業(yè),然而隨著個人債務重組服務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負債人開始認識到個人債務重組這項服務。這也讓許多負債人在找到新出路和新希望之際,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個人債務重組”真的可靠嗎?
負債后錯誤的七大做法:
1:拆東墻 補西墻,以貸養(yǎng)貸,還款,導致自己的窟窿越來越大!
2:拒絕溝通,故意失聯,手機關機電話拒絕,增加被起訴的概率!
3:多個平臺網貸,還在盲目去保自己征信記錄!
4:對家人隱瞞,不撞南墻不回頭,家人失去信任,放棄求助,任由發(fā)展
5:已經負債累累,花錢大手大腳,盲目消費!
6:總覺得負債后的自己低人一等,一蹶不振!
7:面子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好高騖遠不切實際,不面對現實!
以上錯誤的做法,你有中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