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病人就醫(yī),在保障病人隱私的同時提高服務效率,規(guī)范疾病診斷證明書等證明材料的開具,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患者門診、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書開具后應3日內在門診服務臺蓋章(包括門診休息一個月以上的假條)
二、門診病人就醫(yī)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醫(y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寫疾病診斷證明。一個月以上的假條需有科主任簽字并蓋章確認。門診服務臺應核對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及有效身份證明(駕照、等)后,在門診就診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書上蓋騎縫章。門診醫(yī)師應當主動提醒患者及時復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蓋章。
三、原則上不同意補疾病診斷證明,尤其是假條,特殊情況下,確需補病假條時應注意:
1.患者就診補假時,診治醫(yī)師必須在門診病歷上寫清楚病情、休假等情況;
2.補病假條時,病假條上日期為此次來院就診日期,建議休假時間應注明。
病假條的好處,想必大家都知道。想開病假單怎么辦,需要怎么去醫(yī)院走流程?
辦休學需要開醫(yī)院休學證明,這點大家都很清楚明白。具體需要哪些醫(yī)院證明?
懷孕期間,理所當然可以提供相關醫(yī)療懷孕證明休產假。但是懷孕證明怎么開?
門診病假條就是門診醫(yī)生根據(jù)門診患者的情況開具的需要休息證明,并加蓋門診部專用章。對于休假時長,要看具體各自省份和對應醫(yī)院的規(guī)定,目前并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全國性標準。通常我們認為,門診休假時長一般在1周內,1天、3天的比較常見。病情比較特別的一般不會超過2周,長不會超過1個月。
對于任何一個單位來說,都是不能隨便請假的,要想請假,那是需要病歷單的,但是,如果你沒有病,只是有一些心理不舒服或者情緒不對頭,那樣醫(yī)院是不會給你開具證明的,但是,而你確實又不想去上班,帶著這樣的情緒去上班,不論是對自己、對別人還是對公司都是非常不利的,對自己,情緒不穩(wěn),極容易說錯話,讓別人誤解你;對別人,你極有可能言語沖撞了對方,讓你與同事的關系處于一種緊張的狀態(tài);對公司,如果你的工作比較精細,出了錯,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這一切的不良后果,不論是哪一樣都是嚴重的,都會讓你今后的工作之路變得艱難起來,這時的你,就不如開具一紙醫(yī)院證明,在家休息幾天,調整一下自己不良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