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車輛發(fā)生事故并需要報廢時,車主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進行處理。以下是詳細的處理步驟:
首先,車主需要攜帶機動車登記證、車牌、行駛證和原車,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在回收企業(yè),車主需要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表》。
回收企業(yè)確認車輛解體后,會向車主出具《廢舊汽車回收利用證明》。此證明是車主進行后續(xù)處理的重要憑證。
接下來,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有責任在車輛解體后的7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車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到車管所。
車管所收到上述材料后,會為車主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書》。有了這份證書,車主可以辦理道路維修費銷售等相關手續(xù),從而完成報廢手續(xù)。
通過以上步驟,車主可以順利地處理事故車輛的報廢流程。在整個過程中,車主需要確保所有文件齊全,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提交材料,以保證處理流程的順利進行。
為了避免作廢車重要零件重復使用影響, 規(guī)定要有資質的金屬回收公司實施作廢車,并且發(fā)動機、變速箱、大梁等幾大件得要完全公證作廢。
一旦自行拆解作廢轎車或轉送給別人,依照《作廢轎車回收管理辦法》第22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的限制,將作廢轎車出售、贈予或以其他的方法轉讓給非作廢轎車回收企業(yè)的單位或個人的,或自行拆解作廢轎車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錢?!?/p>
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xù)呢?一般來說有三個步驟。
步,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fā)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yè)主、業(yè)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第二步,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fā)動機號碼,并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fā)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技術性能,并審核該車的技術性能。
第三步,車管所業(yè)務領導崗審核,符合規(guī)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簽注意見,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用章格式,用計算機打印準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周期。
報廢車的危害不直接可見,交易多處于“地下”,難以監(jiān)督查處;雖然 明確規(guī)定禁止私下交易報廢車輛,但實施起來成本高,難度大。相比之下,報廢車地下交易的違法成本太低,使得這種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令各級部門頭疼。選擇賣給地下車市場的車主也很幸運,因為他們想省事,賣錢多。如果盲目做運動清潔,很容易“治標不治本”,很難徹底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