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押匯服務:對于進口商而言,在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時,當貨物到港但進口商資金尚未完全到位時,進口商可以向銀行申請進口押匯。即銀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jù)并經審核無誤后,代進口商先行對外付款,進口商在約定的期限內再向銀行償還貸款本息。這使得進口商能夠在不占用過多自有資金的情況下先取得貨物進行銷售或加工,加快了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軟條款風險:信用證中可能包含一些軟條款,使出口商的收款存在不確定性。如 “本信用證待進口許可證簽發(fā)后生效”,這意味著出口商需依賴進口商獲取進口許可證,若進口商不辦理或拖延辦理,信用證就無法生效,出口商可能面臨備貨后無法出運或收款的風險。
信用風險:開證行的信用狀況直接關系到出口商能否順利收款。若開證行資信不佳、資金實力不足或面臨經營困境,可能會在出口商提交相符單據(jù)時無理拒付或拖延付款,使出口商遭受損失。
運輸風險: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意外情況導致貨物受損或延誤,如自然災害、運輸工具故障、海盜襲擊等。若貨物不能按時、完好地到達目的港,進口商可能會以此為由拒絕接受貨物或要求降價,進而影響出口商的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