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
有效期通常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履約義務完成后的一定期限止,一般為 1 年至 3 年左右。以建筑工程合同為例,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涵蓋整個工程建設期,一般小型建筑項目的履約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1.5 年,中型項目可能為 1.5 年至 2 年,大型項目可能達到 2 年至 3 年甚至更長。若合同有質(zhì)量保證期的約定,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會延長至質(zhì)量保證期結束后一定時間,如質(zhì)量保證期為 1 年,履約保函可能會在質(zhì)量保證期結束后再延長 30 天至 90 天,以確保承包人履行質(zhì)量保修義務。
預付款保函
有效期一般從預付款支付之日起,至預付款全部扣回或合同約定的預付款返還期限屆滿后的一定時間止,通常為 6 個月至 1 年半。在一些貨物采購合同中,預付款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6 個月至 9 個月,而在工程建設等預付款金額較大、返還周期較長的項目中,預付款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1.5 年。
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證明申請人的合法經(jīng)營身份和主體資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方式等,用于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授權情況。
風險控制角度
擔保人風險:對于銀行或擔保公司等擔保人來說,無限期延期意味著無限期承擔擔保責任,風險無法預估和控制。隨著時間推移,基礎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增加,如市場環(huán)境變化、申請人經(jīng)營狀況惡化等,可能導致違約風險大幅上升,擔保人可能面臨巨額賠付風險。
反擔保人風險:若存在反擔保情況,無限期延期會使反擔保人的責任期限也無限延長,反擔保人的風險同樣難以控制,可能影響其正常經(jīng)營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