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個人抵押貸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作擔保。可以作為抵押物的資產有房產、土地使用權、汽車、機器設備等。貸款機構主要是根據抵押物的評估價值確定貸款額度。抵押物的評估價值越高,貸款額度越高。
1、借款人需要明確個人借貸是用在何處,然后界定一個貸款的額度; 2、借款人在貸款之前,需要了解貸款產品的利息率,并且對每月需要償還的利息進行計算,如果在個人經濟的承受范圍之內就可以辦理貸款; 3、借款人需要了解貸款方的相關信息,無論是和機構或者是和個人貸款,避免被騙; 4、借款人在簽訂貸款合同時需要看清楚合同的條款,尤其是還貸時間和還貸利息。
1.選擇合適的貸款產品和貸款平臺,提交申請材料; 2.貸款平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借款人進行綜合資質評估,進行貸款審批并給出審批結果; 3.審批通過后,平臺和借款人共同簽署相關貸款合同,商定好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貸款信息; 4.平臺發(fā)放貸款,借款人領取貸款,并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