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Electronic CommercialDraft System,簡稱ECDS)
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指中國人民銀行建設并管理的,依托網絡和計算機技術,接收、存儲、發(fā)送電子商業(yè)匯票數據電文,提供與電子商業(yè)匯票貨幣給付、資金清算行為相關服務,并提供紙質商業(yè)匯票登記查詢服務、商業(yè)匯票轉貼現(xiàn)公開報價服務的業(yè)務處理平臺。
2、電票票面要素
票據正面及背面存在轉讓標記表明該票據是否可再轉讓。
電票在流轉過程中,不同的交易行為都會以背書的形式在票據背面記載。例如,發(fā)生背書轉讓行為時,會留下轉讓背書;發(fā)生貼現(xiàn)行為時,會留下貼現(xiàn)背書等。背書記錄內容包含交易類型、交易對手方名稱、轉讓標記及交易日期。
電票號碼分為5個部分,共30位,全部由阿拉伯數字組成,具體結構如下:
票據正面右上角的票據狀態(tài)為電票特有要素。企業(yè)客戶在票據流轉過程中主要會遇到以下幾種票據狀態(tài):
(1)出票已登記
(2)提示承兌待簽收
(3)提示承兌已簽收
(4)提示收票待簽收
(5)提示收票已簽收
(6)背書待簽收
(7)背書已簽收
(8)買斷式貼現(xiàn)待簽收
(9)買斷式貼現(xiàn)已簽收
(10)提示付款待簽收
(11)提示付款已簽收待清算
(12)票據已結清
3、企業(yè)開通電子票據業(yè)務功能
企業(yè)需在已接入ECDS的銀行開戶并開通網銀功能,企業(yè)向銀行申請在網銀中開通電子票據功能模塊,開通后即可開展電票業(yè)務。
4 電票系統(tǒng)功能
企業(yè)客戶主要使用的電票系統(tǒng)功能包括票據簽發(fā)(出票信息登記、承兌業(yè)務、提示收票及收票)、背書轉讓、貼現(xiàn)業(yè)務及提示付款這四項。
5、電票流轉過程
6、企業(yè)端——電票功能操作步驟(中信銀行現(xiàn)金管理系統(tǒng)操作)
在操作電票系統(tǒng)的任何一個功能時,都要由經辦人員先發(fā)起操作,再通過審核人員復核后,對應功能才會生效,因此企業(yè)擁有2種功能的USB KEY分別用于經辦與審核。在極少數情況下,也會出現(xiàn)一個USB KEY擁有經辦和審核兩個功能。
6.1 票據簽發(fā)
(1)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經辦→新增→填寫票據相關信息→確定→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信息錄入準確)→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出票已登記”
*在填寫票據信息時,要與承兌行確認填寫內容規(guī)范,按要求正確填寫所有信息。
(2)提示承兌申請(出票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承兌業(yè)務→提示承兌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確定→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承兌業(yè)務→提示承兌申請→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承兌業(yè)務→提示承兌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提示承兌待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
(3)提示收票申請(出票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確定→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提示收票待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
(4)提示收票簽收(收款人操作,且于收款人)
經辦: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錄入→下拉菜單選取簽收(確認票據無誤)→確定→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并同意經辦意見)→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提示收票已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
6.2 背書轉讓
(1)背書轉讓申請(持票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填寫背書轉讓信息→確定→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審核→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且信息錄入正確)→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背書待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
填寫時必須正確錄入被背書人賬號信息等,并確認轉讓標記為可再轉讓。
(2)背書轉讓簽收(被背書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經辦→選取帳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申請方發(fā)送信息→支付信用查詢→錄入→下拉菜單選取簽收(確認票據無誤)→確認→提交
審核: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申請方發(fā)送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并同意經辦意見)→確定
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后,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tài)為“背書已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
簽收之前,確認票面要素時,不可忘記確認票據正面與背面的背書轉讓標記,同時在申請方發(fā)送信息中確認票據轉讓標識為可再轉讓。
6.3 貼現(xiàn)
申請貼現(xiàn)(買斷式)申請(持票人操作)
經辦:電子票據→貼現(xiàn)業(yè)務→貼現(xiàn)申請→經辦→選取帳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填寫貼現(xiàn)信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