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將土和巖石進行松動、破碎、挖掘并運出的工程。按巖土性質,土石方開挖分土方開挖和石方開挖。
土方開挖按施工環(huán)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構物的拆除等。
注意:
計算工程量時,地槽交接處放坡產生的重復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質不好,基礎處理采用挖土、換土時,其放坡點應從實際挖深開始。
在挖土方、槽、坑時 ,如遇不同土壤類別 ,應根據(jù)地質勘測資料分別計算。
邊坡放坡系數(shù)可根據(jù)各土壤類別及深度加權取定
人工修挖
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挖掘,并用手推車把土運到機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用機械挖走。修幫和清底時在距底設計標高1250px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水泥攪拌樁頭要沿樁開挖,不得破壞,開挖到基底高程,根據(jù)截樁高程要求對水泥攪拌樁進行截樁,樁頂修平。同時由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后清除槽底土方。
土方外運
本工程土方采用5t自卸汽車運輸,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按招標人要求堆放。施工期間對棄土場進行管理,嚴禁本工程以外的土方運至本工程棄土場。工程運輸污染所涉及的道路,按照路政部門的要求及時清理運輸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