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票前的準備工作
封存票箱與檢查
投票結束后,需當眾封存票箱,確保選票在計票前未被篡改或泄露。
檢查票箱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開啟票箱,清點選票總數(包括有效票和廢票)。
準備計票工具
所需物品:計算器、統(tǒng)計表、中性筆、紅色 / 藍色標記筆、膠水 / 訂書機(用于粘貼選票存根)、放大鏡(如有模糊選票需辨認)等。
提前培訓計票人員,明確計票規(guī)則、分工(如唱票、計票、監(jiān)票)和紀律要求。
數據統(tǒng)計與核對
單輪計票結束后:
匯總各候選人得票數,計算有效票總數(應等于或小于實際投票數)。
核對唱票記錄與統(tǒng)計表數據是否一致,如有差異需重新核查。
多輪選舉(如復選):需分輪次統(tǒng)計,每輪結束后封存當輪選票。
排序復選制(偏好投票)
規(guī)則:選民按偏好排序候選人,首輪統(tǒng)計選擇;若無人過半數,淘汰末位候選人,其選票按第二選擇重新分配,直至有人過半數。
適用場景:部分國家議會選舉、社團選舉等。
數據記錄與公示的可追溯性
選票原始憑證留存:
每張選票編號與選民登記信息關聯(但需隱藏選民身份,保障隱私),廢票需單獨封存并由監(jiān)票人簽字注明原因。
采用紙質選票為主、電子系統(tǒng)為輔的雙軌制,電子數據需與紙質記錄一一對應,防止單一系統(tǒng)故障或篡改風險。
計票結果多級公示:
現場公示:計票結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選人得票數、有效票總數、廢票數量,由計票小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官方渠道公示:通過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平臺發(fā)布詳細計票報告,包括分選區(qū)統(tǒng)計數據、得票率、當選人名單等,接受公眾查詢。
異議期制度:設定固定期限(如 5 個工作日),允許相關方對計票結果提出書面質疑,選舉委員會需在限期內公開復核過程和結論。